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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部小微
春意萌动,万物更生
“我为春天写首诗”活动安排
1.活动时间
2023年3月11日—4月15日
2.活动形式
线上+线下活动
3.活动内容
(一)作品征集:
围绕“春天”主题进行诗歌创作,体现自然的“春天”气象,呼应杭州亚运等时代主题元素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内容积极向上,弘扬正能量。作品统一提交到钱江晚报专用投稿地址。
1.作品要求:
(1)参赛作品须符合主题,兼顾时代性、艺术性、鉴赏性。
(2)参赛作品可以为现代诗,也可以为古诗词。每人提交的作品(单首不超过40行,组诗不超过5首)总行数不超过200行(不含空行)。
(3)投稿作品须为原创首发作品,未在正式出版物(图书、报纸、杂志等)上发表。抄袭稿件一经发现举报属实,取消其参赛资格,并保留追究违规作品造成的后果的权利。
2.参与方式
关注微信公众号“升学宝”,点击底部菜单“阅鹿书院”,首页点击“投稿”后(新用户请填写个人信息:学校、班级、姓名及联系方式),进入活动页面,完整填写信息并提交作品。
投稿截止时间:2023年3月31日。
(二)作品展示:
优秀作品由《钱江晚报》、“升学宝”、“小时新闻”等负责刊发。
(三)作品评审:
邀请著名诗人、专家担任评委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。评选结果将通过《钱江晚报》及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公众号进行发布。
(四)奖项设置:
一等奖5名,二等奖10名,三等奖20名,优秀奖50名。
(五)活动颁奖:
举行获奖作品颁奖活动,部分获奖代表受邀出席颁奖活动。
4.咨询方式
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学部
发展中心(市民中心K座)
428文学部办公室
86510166 徐老师
(逢周一、周二休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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